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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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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我縣部分事業(yè)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2名。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zhèn)?、任人唯賢”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計劃
共招聘工作人員62名,其中縣直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40名,鄉(xiāng)鎮(zhèn)(街道)所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22名。具體崗位及數量詳見《石門縣2024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具體條件詳見《崗位表》。其中:
1.年齡要求:35歲及以下是指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退役大學生士兵年齡可放寬2歲(限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崗位除外)。
2.專業(yè)要求:專業(yè)名稱主要參考《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附件2)。
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填寫。所學專業(yè)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yè)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的,是否符合報考崗位專業(yè)要求,由學校開具證明,招聘單位根據證明及相關材料進行認定。本次招聘所設專業(yè)不區(qū)分專碩和學碩。
3.學歷、學位要求:報考人員應符合相應崗位的學歷、學位要求,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結業(yè)證書、肄業(yè)證書等不符合報考要求。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可以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招聘崗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縣教育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縣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技校學歷,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的結果為準。
4.其他條件要求:
(1)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2)面向高校畢業(yè)生招聘的崗位,報考人員為近3年內(2022、2023、2024年)畢業(yè)、招聘過程中未落實編制內工作的畢業(yè)生(即畢業(yè)證書落款年度3年內,含畢業(yè)當年度)。
(3)有戶籍要求的崗位,報考人員戶口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或高考時應在所要求的行政區(qū)域。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6.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屆畢業(yè)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4屆畢業(yè)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7.石門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9.現役軍人;
10.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考程序
(一)網上報名和網上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和網上資格審查時間
網上報名:2024年8月13日9:00-8月15日18:00
網上資格審查:2024年8月13日9:00-8月16日12:00
2.報名網址
https://www.shime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344?type=4&catId=1155839411&action=list&nav=3
網址打開步驟:石門縣人民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招考信息
3.網上報名程序
登錄報名網址,點擊“石門縣2024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入口”進入報名系統(tǒng),考生注冊并登錄->選擇報考職位->填寫報名表->上傳相關資料及照片->確認報考信息->提交審核->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通過后繳費(每人50元)->報名結束。
報考人員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多報無效。報考人員報名與參加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并按照崗位要求上傳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和專業(yè)證書)、戶籍證明材料(報考有戶籍限制的崗位需上傳)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的電子掃描件和個人電子照片。報名崗位所需資格證或相關證明請按照報名系統(tǒng)提示要求一并上傳。
4.需要提前現場資格審查的崗位。村(社區(qū))“兩委”、村級事務聯絡員、社區(qū)專職工作者、網格管理員、專職輔警、黨建指導員等基層工作者報考定向招聘崗位,應當提前填寫《石門縣2024年定向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3),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在對報考人員基本信息、任職年限、在崗表現等情況進行初審把關并作出書面推薦,經上級主管部門資格審查通過后,再進行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未經提前資格審查并通過的,報名無效。
5.報名注意事項。網上報名后,報考人員須及時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不得再更改個人資料。報名期間,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在報名期和審核期內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超出期限不再允許修改。請考生盡早報名,以免后期因報名人數過多等因素造成報名不成功。
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并在網上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如因個人錯報、信息填寫失實或有誤,造成筆試后現場資格審查不合格等一切后果自負。
(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在報名網站進行繳費,繳費時間為2024年8月13日9:00-8月16日18:00,考試考務費每人50元。
報考人員必須進行網上繳費。未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報考。
(三)確定開考崗位。原則上按照網上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不低于3:1的比例確定。對少數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縣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計劃。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退還報名費。
(四)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24年8月21日9:00-8月23日9:00。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入口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仔細閱讀和核對《準考證》無誤后,按照《準考證》要求參加考試。
五、筆試
(一)筆試范圍
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范圍見《崗位表》。筆試科目為一套題,公共基礎知識占40%,相關專業(yè)知識或材料作文占60%。
(二)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初定為2024年8月23日,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三)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閱卷結束后,將及時在石門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報考人員筆試成績。
(四)成績查詢
考生如對本人筆試成績有疑義,須在筆試成績公布后48小時之內按程序申請查分。筆試成績查分范圍僅限于是否漏評,合分、登分是否正確。
六、現場資格審查
(一)現場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單位負責,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要求等另行公告。
(二)現場資格審查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現場資格審查對象。末位筆試成績相同的,均參加現場資格審查。
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設置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有同類考試內容的,進入現場資格審查對象的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同類考試內容入圍現場資格審查對象的最低分;無同類考試內容的,進入現場資格審查對象的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三)現場資格審查要求。
現場資格審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網站上打印的《報名表》;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3張;
3.網上報名提交的全部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學歷證、學位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和專業(yè)證書)、戶籍證明材料(報考有戶籍限制的崗位需提供)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等;
4.縣外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含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及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必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取消招聘資格。
(四)現場資格審查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現場資格審查和資格審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崗位面試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2次。遞補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同分的,同時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環(huán)節(jié),但不得低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否則不予遞補。
(五)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七、面試
(一)面試對象
面試對象為現場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二)面試方式
縣融媒體中心專技1、專技2崗位面試方式為現場模擬主持,其他崗位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未形成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三)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公告。
八、成績合成和排名
(一)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二)成績排名
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總成績排名。如再相同者,則進行加試,加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公告。
九、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具體名單及體檢通知在石門縣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示。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湘禁毒委〔2020〕26號等文件執(zhí)行,并進行毛發(fā)檢測。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招聘單位或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十、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共同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對檔案進行審查。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十一、遞補
招聘計劃出現空缺時,經招聘單位集體研究決定,并報主管部門同意,縣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準,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可依次等額遞補1次。
十二、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石門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十三、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填報《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根據擬聘人員職稱、學歷等結合單位崗位設置情況進行聘用,并兌現其工資福利待遇。
十四、其他事項
(一)實行誠信考試
報考人員需按照網上報名時簽定的《誠信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違法,不隨意放棄。
(二)嚴肅考試紀律
對各種形式、各個環(huán)節(jié)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報考人員需及時關注石門縣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的信息,所有和考試相關事項均在網站進行公告(公示)。有關筆試、現場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等事宜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五)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并由石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監(jiān)督電話:
0736-5336006(石門縣紀委監(jiān)委黨風政風監(jiān)督室)
咨詢電話:
0736-5333980(石門縣人力資源考試院)
其他有關單位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表》。
石門縣人民政府網站:
https://www.shimen.gov.cn/
原文標題:智匯瀟湘·才聚沅澧——石門縣2024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原文鏈接:https://www.shimen.gov.cn/smzx/tzgg1/content_123220